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系向中国部分省、自治区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分中国高校提供的全额奖学金,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中国高校直接遴选、招收优秀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项目,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项目、边境省区奖学金项目和支持地方奖学金项目。
我校经中国教育部批准,具有接收申请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大学,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培养任务。学生可在我校开设的专业目录(登录学校网址http://www.hrbust.edu.cn/®人才培养®查阅学科专业设置®点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或点击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布)中选择学习专业。热忱欢迎各国优秀青年学生、学者和教师到我校学习和开展研究工作。
一、资助类别、期限及授课语言
资助类别 | 学制 | 授课 语言 | 汉语 补习 | 奖学金 资助期限 | 汉语水平要求/ 英语水平要求 | 备注 |
硕士研究生 | 3年 | 汉语 | 0 | 3年 | HSK4级 (证书有效期2年) | |
英语 | 0 | 3年 | 具备英语授课 水平证书 | 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可全英文授课 |
博士研究生 | 3年 | 汉语 | 0 | 3年 | HSK4级 (证书有效期2年) | 可申请一学年延期 |
英语 | 0 | 3年 | 具备英语授课 水平证书 | 1. 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可全英文授课; 2.可申请一学年延期 |
二、资助内容和标准
1.全额奖学金
⑴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
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超出费用自理。
基本教材费是指学校指定的学习课程所必需的教材,其它书籍资料费用自理。
⑵ 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⑶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
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
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当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⑷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2.部分奖学金
为全额奖学金中的一项或几项内容。
三、申请受理机构和申请截止时间
1. 申请受理机构:哈尔滨理工大学
2. 机构编号:10214
3.申请截止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4月中旬。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爱中国文化;
3.申请中文授课学生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证书有效期2年);申请英语授课学生需提供能够证明具备英语授课水平的证书(全英语授课专业: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4、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系统输入信息后自动形成并可打印);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HSK成绩证明或英语水平证书;
8.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9.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1)。
六、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可直接向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
2.访问“留学中国”网站,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申请系统。“留学中国”网站链接:http:www.campuschina.org
点击【学生注册】按钮,注册账户。注册成功后,使用注册的账户登录系统。
3.录入申请人“个人资料”。点击【编辑个人资料】开始录入个人资料,逐项完成个人资料的录入,并验证保存。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点击【完成】返回上一界面,开始录入个人申请信息。申请人须在完成个人资料录入后,方可开始填写申请信息。
4.选择正确的“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B类”留学项目种类,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开始录入申请信息。
5.填写正确的“受理机构编号”。哈尔滨理工大学“受理机构编号”是10214。
“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两者彼此关联,均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必填内容。申请人填写后,系统会自动显示所填写的代码代表的受理部门是哈尔滨理工大学,留学项目种类和受理机构编号存在对应关系,如果填写错误,哈尔滨理工大学奖学金受理部门将无法收到在线申请信息。
6.填写“申请信息”。录入“语言能力及学习计划”并上传“补充材料”(申请材料),直至点击【提交】完成申请。
提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各项信息及补充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
7.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销】撤回已提交申请,并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申请正式受理前有可能收到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送的提供追加“补充材料”的邮件,届时,请按邮件要求提供追加申请材料)。
8.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申请表。
9.按照本简章第五项要求备齐申请材料,将电子版发送至jiyongjin69@163.com邮箱。
提示:
1.建议使用火狐或IE浏览器。如果使用IE浏览器,请去掉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2.申请人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全部申请信息的填写。
七、录取及通知
1.我校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经考核确定拟录取人选;
2.将拟录取人选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候选人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经国家留学生基金委审批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3.学校向奖学金获得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往指定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5.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奖学金获得者须根据我校规定按时来校报到。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取消入学资格;
7.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及奖学金资格;
8.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奖学金生须在入学一学期后参加我校组织的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
提示:
1.《录取通知书》及相关签证申请材料将于7月中旬陆续发放,请申请者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时务必确认自己的邮寄(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准确无误,以免不能及时收到录取材料;
2.申请学生在指定邮箱收到电子版 《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JW201表)后,按照邮件说明下载打印即可使用;
3.申请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问询申请进程及结果。电子邮箱:jiyongjin69@163.com。
八、签证申请及入学报到
1.被录取学生应持普通护照、《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JW201表)原件前往中国驻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X1签证)(申请签证前,建议提前向中国驻国际学生所在国使(领)馆咨询签证办理事宜);
2.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国际学生如按学校指定日期报到注册,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免费接机服务);
3.新生须持个人普通护照和X1签证入境,并在入境后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九、联系方式:
哈尔滨理工大学网址:http://www.hrbust.edu.cn/;
学校邮寄地址:哈尔滨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
邮编:150080
电话:+86-451-8639-0081
姓名 | 英文姓名 | 语种 | 电话 | 电子邮件 |
金基永 | JIN JIYONG | 汉语 | (0451)86390081 | jiyongjin69@163.com |
孙济才 | SUN JICAI | 英语 | (0451)86390081 | 1059753680@qq.com |
衣甜 | YITIAN | 俄语 | (0451)86390082 | 752679451@qq.com |
附件1:无犯罪记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