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报送2021年秋季学期聘用长期外国专家(外籍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1-05-31   浏览次数:150

各有关学院:
为了规范我校长期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提高聘用效益,从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安排,下学期的聘请工作请各有关学院系按以下要求上报:
1.对现任外籍教师继续聘用的,请报送《哈尔滨理工大学外籍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2)。授课计划应由各系系主任核对、学院院领导签字、盖章,并说明外教的授课和考核情况,其中外籍教师所授各专业本科课程、研究生课程、课时计划应经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签字并在配课表上体现,如实上报。如不符合以上条件,我处将不予安排。
2.拟聘新任职外国专家(外籍教师),请各有关学院同时上报《哈尔滨理工大学聘请长期外国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哈尔滨理工大学外籍教师授课计划表》(附件2)。我处上报校主管领导后,根据经费预算情况确定聘请名额,并将名额分配下达各聘请单位。名额下达后,聘用单位对外联系,在一个月内提交拟聘外国专家相关材料:
1.拟聘用人员护照复印件
2.拟聘用人员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拟聘用人员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需附中文翻译件

3.工作资历证明(由拟聘用人员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拟聘用人员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4.拟聘用人员个人中外文简历(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国籍、护照号码、国外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带起止日期的教育及学习经历、邮箱地址等内容)
5.拟聘用人员6 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原件6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电子版:JPG 格式,大小40K-120k 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 真色彩。)

6. 拟聘用人员及其随行家属体检书(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

7.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应当由拟聘用人员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 个月内。)(须附中文翻译)
8.原单位推荐材料(译文件须附中文翻译)
9.已婚外国专家若家属或子女随行,需提交经使领馆认证的随行人员与外国专家关系证明相关材料扫描件

注意以下条件:
1. 从事专业教学的,应具有聘用单位要求的学位以及教学能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及同等资历,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语言教学的,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如未持有所在国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当取得国际通行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
2. 在华生活条件及工资待遇,需事先与我处协商,我处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实后确定。
3. 本次拟聘新任职外国专家(外籍教师)暂不考虑目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人员。

请各有关学院于2021年6月19日前上报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外国专家并统筹安排其授课时数。如不上报计划,将不予安排。
联系人:柳老师  电话:86391261办公地点:西区新主楼E区1924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