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1-03-03   浏览次数: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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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1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服务我省重大战略需求;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发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按人才类项目类别申请,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入境外国专家国内工作时间:申报个人项目的,专家在华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工作时间累计每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对于连续来华1个月以上的外国专家,聘用单位须与其签订工薪合同。

2.不能入境外国专家,可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工作。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签署合同(协议)等方式核准外国专家工作量,按合同约定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3.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资助类型选择“省级资助”,请各项目负责人3月10日前与我处联系,3月14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各项目资助标准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联 系 人:衣甜

联系电话:8639008218704653812 

  

附件:

附件1: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doc

附件2:2021年度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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