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邀请函办理流程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530

    分为普通邀请函和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普通邀请函可由邀请人经所在学院备案批准签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仅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备案签发。  

  普通邀请函办理流程

   1.《普通邀请函》通常由邀请人经所在学院批准后签发,同时需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境)外专家来校邀请信申请表》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2.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签发邀请函的,需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境)外专家来校邀请信申请表》,并参照普通邀请函模板起草邀请函,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批相关材料后,签发邀请函。

  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办理流程

   1.阅读《哈尔滨理工大学外国专家聘请与管理工作规定》

   2.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审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应提交下述材料:

   《哈尔滨理工大学短期访问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审批表》

   被邀请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审批过程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 国际交流合作处将按照驻外使领馆的要求办理《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并根据驻外使领馆的要求决定是否向被邀请人提供《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