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次数:307

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通知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该项目采取各学校先行申报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学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

二、项目申报要求相关学院认真阅读《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组织申报。我校可申报创新项目专项为“特色高校专项”,可申报项目1项。如申报项目超过2项,学校将通过校内评审方式遴选推荐项目。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不接受框架合作协议或教授间个人协议;协议中应体现具体合作内容,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信息,且有效期应覆盖项目获批后的三年执行期。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

三、申报流程

时间

步骤

项目申报要求

2021910日前

申报准备及材料报送

请申报学院做好申报准备,将下列材料电子及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实施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报送):

1)创新型人才项目申请书(附件1

2)拟申报项目涉及的所有中外合作协议的中、外文原件PDF扫描件注:凡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还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协议中的)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协议(或条款)

3)院系领导推荐意见(附件2)注:该表格的推荐意见一栏,需由申报单位紧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意见初拟,推荐意见要反映学校新思路、体现学校学科优势、代表学校国际化实力和水平

4)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有校内配套经费或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项目)

5)项目学费明细(仅申请学费资助的项目需提供,须提供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及学费负担办法证明材料)

2021916日前

校内初审、选拔

学校对材料进行初审,如申报项目超过2项,将通过校内评审方式遴选推荐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

2021930日前

校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符合申报要求的推荐项目

2021101日至20

网上填报

按照单位内部选拔结果组织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202111月至20221

项目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评估,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

20221月底前

立项通知

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立项结果,查看并下载立项材料

20223月起

项目执行

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执行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21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评审专家主要从项目目标、必要性、可行性、创新点、选派专业/领域/类别及收费情况、外方合作机构、项目管理、人才回收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形式一般为答辩评审。

五、学生派出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并派出。2022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31-10日;第二批91-10日。项目单位须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录取结果将分别于20225月前(第一批)和202210月前(第二批)公布。因此在项目设计上,须与国外合作方做好前期沟通,确保相关录取选拔和派出时间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和派出时间要求。

六、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我处将协调做好对外联系等工作。

联系人:孙济才

电话:86390081 15244674309 邮箱:sunjc@hrbust.edu.cn

附件:

1. 创新型人才项目申请书1. 创新型人才项目申请书.docx

2.学院领导推荐意见2.学院领导推荐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