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
以上不同类别的选派办法、期限、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二、学校工作日程
(一)准备阶段
2025年3月10日前,各类申请人应做好以下工作: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上述两类申请人所需准备的申请材料详见“项目专栏”关于“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46。
注意:上述两类申请人,所获得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须体现学习期限。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
3.博士生导师申报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取得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所需准备的申请材料详见“项目专栏”关于“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56。
(二)申报阶段
1.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申请人将 附件1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2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国内访学及进修申请表》,提交至西区教学主楼E1924。
2.2025年3月10日-3月28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报名。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柳放电话:86391261/13903610317 西区教学主楼E1924
附件:
附件1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出国(境)申请表.doc
附件2 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赴国外访学及进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