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
一、选派内容
1.协议名额
11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赴日后一般需在日方院校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预科学习时长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
留学期限(含预科):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60个月;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一般最长54个月。
3.选派领域
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
日方免收预科、博士阶段的学费并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具体资助期限如下:
(1)如有预科阶段(日方称预科阶段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2023年4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奖学金资助;2023年10月赴日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奖学金资助。
※预科资助期限内未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人员,终止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资助资格,须即回国,日方不提供回国旅费。
(2)博士阶段(日方称博士正式生或博士后期课程):一般为36个月(医科等学科为48个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2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将予以优先。
(1)英语或日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参加雅思、托福、日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JLPT达到一级(N1),J-TEST达到A级。
8.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参考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三、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为在编教师的,请于2022年3月9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国内访学及进修申请表》”。
(2)申请人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请于2022年3月9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3)通过审核后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参考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1)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2年3月10-3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请将网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2年4月1日前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人自行将对外联系材料(参考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1)扫描电子版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盖章确认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于2022年9月下旬前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六、日语培训
留学候选人须前往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参加日语培训,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
取得日语N2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可申请参加2022年7月下旬进行的提前赴日审核,如通过,完成2022年7-8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2023年4月派出。
留日预校将在2022年10月组织留学候选人(不包括已通过提前赴日审核人员)进行日语免修考试,确定每位留学候选人的具体培训学时。
留学候选人(包括通过提前赴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日语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
日语培训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
七、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3年4月或9、10月。
八、咨询方式
联系人:柳放 联系电话:86391261/13903610317
地址:西区教学主楼E1924室
附件:关于转发2023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