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数:593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开展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仅限获得来华留学中国政府奖学金(CSC)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二、申请条件

1.对华友好,表现优秀;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对于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亦可推荐。已有事迹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应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学生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注意事项:

(1)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

(2)我校受理机构编号为10214

(3)学习期限统一填写为2020.9.1-2021.07.15

2.申请纸质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入学以来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3)《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中文或英文均可,不少于800字;

(4)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5)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6)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7)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留学生主管部门公章。

四、申报流程

1.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准备材料,并将纸质材料于20201110日下午5点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西区新教学楼E1923室);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组织评审,形成候选人名单;

3.候选人名单将于20201112日进行公示。

五、评选办法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审。

六、其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获得“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称号学生提供荣誉证书。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咨询电话:86390081

联系人: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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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