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1   浏览次数: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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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及教师: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将于201615日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

一、申报时间:2016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5-15
二、申报程序:在此期限内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在线申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按照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含原件一份)(相关说明请查阅http://www.csc.edu.cn/Chuguo/a87abf904561495980f262a6a5a0f706.shtml

四、提交申请材料前,请填写人事处《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国内外访学及进修申请表》,可在人事处网站进行下载。

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文字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shaoyangkiki@hotmail.com

待国际合作交流处对申请人材料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

五、联系人: 邵杨 86390084 (新主楼E1928

如申报此类项目,请于15日前联系我处,以便在寒假期间及时处理。纸质申请材料审核整理后,统一报送我处,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六、2016年申报时需注意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1、网上申报

申请者需按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应提交的材料扫描上传,请如实上传附件材料,基金委将依据网上申请材料评审。上传材料为空白页或内容与要求材料不符,视为申请材料提交不全,无法参加评审。

2、邀请函

2014年开始,申请人须取得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基金委项目,邀请函样式参照有关规定,提交不全,无法参加评审。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申请人所学院应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审),并对其出国研修工作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单位推荐表为学校公章,不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由我处统一收取后加盖。

4、按照基金委要求被录取人员在派出时,不能改国家及国外院校。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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