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我校教师申报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3-16浏览: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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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关于中国-加拿大学者交换项目的谅解备忘录》,2015-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留学人员赴加拿大有关高校学习和研究。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专业:加拿大相关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

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4-12个月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二、资助内容

  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方承担,高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标准17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一)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二)须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

  (三)对于来自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教学或研究人员: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方式,亦可通过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中国公民的申请。

  (六)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到2015年3月24日,报名地点国际合作与交流处E1928办公室

  被推荐人选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七份):

  (1)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见附件)

  (2)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中、加专家推荐信各一封(英文);

  语言水平证明;

  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候选人。

  六、派出时间

  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5年12月31日前派出。

  联 系 人:邵杨

  联系电话:86390084


      附件: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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