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关于启动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2-02-19   浏览次数: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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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遴选通知》要求,学校现启动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年内至多可申请2次资助,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二、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 资助学科、专业领域: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可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1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四、选拔推荐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2022年3月1日至10日,第二批:2022年9月1日至10日。

1. 申报本项目的人员需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1,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预申请并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31日前(申报第一批)、202291日前(申报第二批)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名。报名时,在职教师需提交《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赴国外访学及进修申请表》(附件1);

3. 确认后被推荐人选于202231日至10日(申报第一批)、202291日至10日(申报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 被推荐人选完成官网报名后,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学校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提前报名并按时提交。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于2022年5月/11月底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济才联系电话:86390081/15244674309  西区教学主楼E1924

附件:关于启动2022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