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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发布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259

学院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201947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以下简称外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全面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能力。统筹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项目、人才、基地,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聚焦核心关键技术,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提供强大智力支撑;全面服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需求,为进一步加快科技成果突破和应用,培育新兴技术和产业发挥独特作用。

(二)着力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将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国科技计划,发挥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集聚全球创新人才的重要作用,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内大师级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向“高精尖缺”聚焦,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充分发挥平台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提升“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建设水平,使引智基地成为高层次外国人才的聚集平台,国家引才引智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平台,重大引才引智成果的培育、转化和推广平台。各地方可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动对标,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育基地。强化“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创建国际化创新团队,开展高水平合作研究、高质量学术交流、高层次团队培养,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推动高校深入实施“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开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现代高等教育的创新实践,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

(四)坚持绩效导向,科学评价项目成果。改革项目评价机制,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要以建立科学有效的引智成果发现、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为核心,逐步实行经费支持与成果转化应用挂钩的激励政策。各地方、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效益高、前景好、推广价值大的成熟引智成果的推广力度,促进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附加值,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2020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包括“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经各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系统申报信息可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索要。本年度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可双报,需分别提交申请。

(二)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三)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四)申报单位要对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2019年外专项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总体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上报总结报告,推荐典型成果案例,并对更好组织实施外专项目提出意见建议。

(五)申报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合作共赢。

(六)申报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进行外国人才来华前资格身份审查,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流程及相关材料见附件。

四、其它说明

 1. 已经立项且在支持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111计划2.0”“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须提交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提出2020年工作计划和相关经费申请。新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每年度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2. 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各部属高校申报项目要主动对标外专项目相关条件、标准,按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特色需要申请项目支持,同时可在外专项目指南框架下组织实施部分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经费主要由各高校自主筹措。

3.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请大家提前准备,按时提交,过期系统将关闭。

4. 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衣甜

联系电话:0451-86390082/18704653812


附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zip